【研究报告】胡泽勇: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利用
2018-06-12 14:17  


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利用研究报告

       湖北工程学院中华孝文化研究中心 胡泽勇

 

【摘  要】孝感是中国著名的孝文化之乡。孝感因“孝”得名,孝文化是孝感的精神标识,也是孝感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孝感打造“中华孝文化名城”,必须加强对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挖掘和整理,摸清“家底”,全面把握


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状况;以高度的文化自信和文化安全意识,加大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和利用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三措并举”,让孝感孝文化这一宝贵遗产“留住记忆”,“活化传承”,使之成为“中华孝文化名城”的强有力支撑


【关键词】孝感孝文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与开发利用

 

自2006年以来,孝感市确立了建设“中华孝文化名城”的发展战略,着力保护和开发利用孝文化资源,擦亮了孝文化品牌。但是,从总体上讲,孝感“中华孝文化名城”建设影响还有限,任重而道远。一方面,孝感孝文化资源有待深入挖掘和整理,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还没有成为一种自觉行动;另一方面,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缺乏整体规划和政策支持,开发利用的良性循环机制尚未建立。孝感要打造“中华孝文化名城”,必须正确处理好孝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新途径,真正使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起来,为“中华孝文化名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一、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状况


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极其丰厚。孝感孝文化得以延续至今,就在于孝感孝文化有着丰富多彩的存续方式。孝感孝文化不仅保存了墓、碑、祠等大量物质文化遗产,而且以传说、故事、楚剧、剪纸、皮影、善书等多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广为流传。



1、 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与扩展


孝感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数量较多,规模较大。截止目前,孝感市已列入国家级项目6项(见表1)、省级项目31项(见表2),其中,孝感雕花剪纸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表1:孝感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批  次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第一批

1

民间文学

董永传说

 

2

民间曲艺

汉川善书

 

3

民间艺术

孝感雕花剪纸

第三批

4

传统戏剧

云梦皮影戏

 

5

民间舞蹈

云梦三节龙跳鼓

第四批

6

传统戏剧

孝感楚剧

 

表2:孝感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批  次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第一批

1

民间文学

董永传说

 

2

民间曲艺

汉川善书

第一批

3

民间艺术

孝感雕花剪纸

第二批

4

传统戏剧

云梦皮影戏

第一批

5

民间舞蹈

云梦三节龙跳鼓

第四批

6

传统戏剧

孝感楚剧

第一批

7

民间文学

孟宗孝行故事

 

8

民间文学

黄香孝行故事

第二批

9

民间文学

李白在安陆的传说

第一批

10

民间舞蹈

杨店高龙

第一批

11

传统戏剧

楚剧(大悟北路子花鼓戏)

第三批

12

民间文学

汤池传说

 

13

传统舞蹈

麒狮舞

 

14

传统技艺

应城膏雕

 

15

传统技艺

马口陶器烧制技艺

 

16

传统技艺

大悟织锦带制作技艺

第四批

17

民间艺术

孝昌雕花剪纸

 

18

传统技艺

汉川荷月制作技艺

 

19

传统戏剧

大悟高腔皮影戏

 

20

民间曲艺

钢镰大鼓

 

21

传统技艺

孝感麻糖制作技艺

 

22

传统技艺

孝感米酒制作技艺

23

传统技艺

黄滩酱油制作工艺

 

24

传统技艺

松花皮蛋制作技艺

25

传统美术

金漆木梅花制作工艺

26

民间文学

汉东书院传说

27

传统舞蹈

杨店高跷

28

传统舞蹈

大唐竹马

29

民间曲艺

孝昌大鼓

第五批

30

传统舞蹈

邹岗旱船

 

31

传统民俗

肖港抬故事



除入选的国家和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录以外,孝感市还有50项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0多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云梦楚王城的传说、伍子胥传说、水墨漫画艺术、应城面塑、蒲阳泥塑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孝感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涉及“七大类别”,且其内容多与孝道有关。如民间文学(董永传说;孟宗、黄香故事);传统戏剧(云梦皮影戏,大悟高腔皮影戏,楚剧,大悟北路子花鼓戏);传统曲艺(汉川善书、孝昌大鼓);传统美术(孝感雕花剪纸、孝昌雕花剪纸);传统舞蹈(安陆麒狮舞,杨店高跷,孝昌县旱船);传统技艺(孝感麻糖制作技艺、米酒制作技艺、应城膏雕、汉川马口窑陶器、大悟织锦带制作技艺),传统民俗(肖港抬故事)等。因此,一定意义上,我们可孝感非物质文化遗产称为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


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清理成就显著,但是,也存在一些重大遗漏。诚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是传统文化的全面保护,甚至不是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但是,如果忽视或者遗漏那些具有重要历史认识价值、足以代表本地优秀文化传统的地域标志性文化遗产,不仅断了浓浓的乡愁,严重伤害民众的感情,也容易造成文化上的误导。目前,孝感有相当一部分较具影响的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忽略,亟待扩展保护。举要如下:


汉孝子董黯的传说。董黯是汉和帝、汉安帝、唐代宗、宋真宗、明太祖等下旨旌表的大孝子,董黯终老孝感,也有确凿证据。据南宋地理学家王象之《舆地纪胜》云:“宋孝武帝孝建元年分安陆东境建孝昌县,因孝子董黯立名”。《明一统志》卷六十一:董黯墓在孝感县北一百三十里;清康熙《孝感县志》载:句章(浙江慈溪县)董黯,亦尝流寓孝感,墓在邑北百二十里,唐吏部尚书徐浩题其碣曰:“汉孝子董黯之墓”;《湖北通志》亦载有“(董黯)后侨寓孝感,今邑北百三十里有黯墓”。孝子董黯在孝感孝文化中被湮没和消寂,甚至未能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实属可惜。


孝感孝民间音乐。已完成申报审批的国家和省级项目名录中,孝感民间音乐项目类空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鲜见。事实上,孝感民间音乐作为敬亲、尽孝、抒发情感的一种古朴形式,自古以来在孝感一直深受欢迎。孝感民间音乐的演奏活动,大量地表现在民间的以孝为内容的“孝事”活动中。孝感民间音乐具有丰富的孝文化内涵,且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适应时代发展,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应该作为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立项,建档建谱。


孝感孝文化楹联。楹联是我国文学艺术中的一种特殊形式,也是我国民间的一种传统习俗。2006年,楹联习俗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孝感作为中国“楹联之乡”,古今楹联很多,尤以孝文化楹联为特色。据2010年编成的《中国对联集成·湖北卷·孝南分卷》初步统计,在入卷的近千副的古今楹联中,其内容涉及孝文化的对联近百副。孝感孝文化楹联,既有大量歌颂孝感得名和孝子传说故事的题材,也有倡导孝教的对联,多表现为春联、寿联、哀挽联、祠墓联、谱牒联等,是孝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内已有不少地方楹联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孝感市有理由将孝感孝文化楹联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中,至少应该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加以保护。


孝感家谱在文化部办公厅2001年关于协助编好《中国家谱总目》的通知中,将家谱视为我国珍贵文化遗产。目前,国内已有家谱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先例,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吴庄村“西张”家族族谱甚至被评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孝感黄氏、熊氏、余氏、屠氏、陈氏、乔氏等,历史上影响较大,其家谱属珍贵的人文资料。古代孝感属鄂省大县,民风素爱结帮出外闯荡,特别是对历史上的“湖广填四川”移民运动有重大影响。据谓元末随明氏入川的移民人口有40余万,甚至超过四川土著人口。明代亦“依洪武法,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的移川情形。清朝初年,有因参加白莲教农民起义,反清复明失败,为避祸而整体迁川的记载。因此,孝感姓氏家谱既是孝感及川渝人寻根认祖和族群认同的原始记录,也是证明古孝感作为历代移民集散地之一的有力证据,具有宝贵的史料价值。当下孝感姓氏家谱没有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无疑是一大阙失,这也说明孝感对孝感家谱这一宝贵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自觉和自信。


孝感老地名。老地名是留在大地上的历史,寄托了乡愁和情怀,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化石和中华文明史的见证。地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适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目前老地名归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类。2008年,南京市政府正式发文,将100条历史悠久、文化内涵丰富、国内外知名度高的南京历史地名列入全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南京也因此成为全国第一座把历史地名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城市。孝感众多的古地名是孝感孝文化的重要载体。据《孝感县志》载:“孝感北百三十里有董城,昔孝子董黯家焉。”《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臧励和主编)载:“董城,在今湖北孝感县北。以孝子董黯立名”。“董城”又称“草甸防城”,在晋朝之前即已存在,《晋书·朱伺传》有孝感“董城”最早的记载,因此,孝感“董城”是孝感孝文化悠久历史的又一明证;孝南区闵集的“凤凰台”,为古孝感“八景”之一,相传建于东晋永和年间。史料记载,宋朝理学家程浩、程颐在此读书,朱熹在此讲学。凤凰台因凤栖而得名,以程理传天下,凤凰台的传说厚载孝文化;孝感文昌阁孝感之大形胜,始建于明万历年间,在大江南北与黄鹤楼遥相呼应,享有“南楼北阁”的美称,历史上文昌阁使孝感人“父诫子,兄勉弟,共相劝学,以振人文科举之盛”。遗憾的是,在孝感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孝感“董城”、凤凰台和文昌阁等都“名落孙山”。重拾消逝的孝感地名,对于孝感孝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除此之外,云梦伍子胥传说、云梦鱼面制作、安陆水墨漫画艺术、钱冲古银杏、应城蒲阳泥塑和面塑、丰店贞节牌坊系列故事等,知名度较高,既体现浓郁的地方特色,又有丰富的孝文化底蕴,具有深度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潜质,不仅要列入孝感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还应当争取进入国家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行列。


2、 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渊源与传承谱系


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悠久。从分布来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主要分布在孝南、汉川、云梦;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布覆盖所辖各县市区。


孝感古代三大孝子董永、黄香和孟宗,作为古代“二十四孝”人物,其传说和故事,千百年来家喻户晓,享有很高的知名度。


孝感雕花剪纸作为传承孝道的民间载体,远流长,是古荆楚大地民间艺术之瑰宝。早在西晋时期,孝感民间就有剪纸习俗。南朝史学家宗懔著《荆楚岁时记》云:“正月初七为人日,以七种菜为羹,剪彩为人,或镂金为人,以贴屏风,亦戴之头鬓”。唐代诗人李商隐《人日即事》云:“镂金作胜传荆楚,剪彩为人起晋风。”明清时期,孝感剪纸艺术所趋成熟,从剪纸剪发展到用小刀刻镂。这时候的孝感剪纸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孝感出现了卖花样谋生的职业艺人,他们从自剪自乐进入到商品生产,他们吸收了民间剪纸的精华,创作了大批有艺术价值的剪纸绣花样,枕花、鞋花、帽花、肚兜花、账帘花等,千姿百态,精美吐艳。


孝感麻糖是湖北有名的汉族传统小吃之一。自公元924年后唐庄宗时期孝感麻糖被定为每年必备的宫中贡品起,至今已有了一千多年的历史。


孝感米酒乃孝感特产,早在明末清初就很有名气。《孝感县志》〈清光绪八年〉记载:米酒“成于孝,始于宋。后多效之,而孝感独著。”作为舌尖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着深厚的孝文化底蕴,从古至今一直是佳节送礼的“孝”品典范。


作为非物质遗产的代表作皮影戏,有2000多年的历史,古时也称傀儡戏,在中国被誉为“百戏之祖”。云梦皮影戏历史悠久,到清代中叶发展到了鼎盛时期,历经300余年风雨。在孝感,除云梦皮影外,大悟、应城、孝昌等地也较有影响。


云梦三节龙跳鼓原名“太平灯”,是流传于云梦县伍洛寺镇一带独具特色的汉族龙鼓舞,由祭祀舞蹈演变而来。三节龙跳鼓在云梦沿袭流传了1000多年,民间文化研究人士认为,云梦三节龙跳鼓得以流传,最根本的原因是突出了“孝义”两个最核心的伦理主题


汉川善书是湖北特有的民间表演艺术。汉川善书形成于清末民初,由清初开始的“圣谕”宣讲活动发展演变而来。汉川善书传统的表演形式为一人徒口说唱,民国时期发展为二人或多人分行当说唱,其表演程式分“宣”、“讲”、“答”、“对”等项,内容多高台教化和劝善祈福的色彩。


孝感也是楚剧的发源地,素称楚剧之乡。起源于清道光年间,最初由黄梅县一带的采茶山歌演变而来,后来受当时清戏的影响,采用了去跷作平演唱,形成了打锣腔,并逐渐形成了后来所谓的“黄陂腔、孝感调”的黄孝花鼓戏。1926年,黄孝花鼓戏改称楚剧,并开始在武汉站稳脚跟,继而成为湖北省的主要地方剧种之一。


安陆大唐竹马,俗称“跑竹马”,始创于盛唐时期,是春节期间、集会喜庆或婚丧嫁娶在地坪上进行表演的一种民间舞蹈。相传诗仙李白隐居碧山,武师谢龙武经常到碧山与李白对饮,畅谈国事,当谈到唐朝建立时,瓦岗寨英雄为唐朝的建立不怕流血牺牲、功不可没时,谢龙武决定自创民间舞蹈,以歌颂瓦岗寨英雄事迹并世代相传,于是创造了大唐竹马。


安陆麒狮舞也是我省独有的古老的民间祭祀舞蹈,流传于安陆市烟店镇八里村石河村1969年安陆市曾出土了一座明代鎏金麒麟铜像,说明安陆市一带历来有视麒麟为吉祥物进行供奉的习俗。清道光年间撰修的《安陆县志》中有一段关于麒狮舞的记载:“或聚族为龙灯,或报锦为狮猊,咸鼓吹道之。”安陆麒狮舞距今已有200多年历史。


肖港“抬故事”起源于孝南区肖港镇金神村一带,是当地先民们“向天和神祈福”产物。“抬故事”活动自公元957年开始,至今已长达千余年历史。



众多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能够传承下来,最主要的是因为它们融入社会,融入人们日常生活,并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不断地被改进、优化,适应时代要求。就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的传承谱系来看,主要有三条:


一是政府的文化保护措施和文化典籍整理。董永故事正史虽无记载,但在县志里多有传述。现存《孝感县志》中,明志2部,清志5部,每部都有关于董永的记载。明万历德安知府张惟方在《孝感县志序》中说:“顾瞻邑南有汉孝子董永遗迹焉。考南(朝)宋时始号孝昌,说者谓因董永得名,此邑所由始也”。汉孝子黄香和三国孝子孟宗都是正史有传,前者先后见于《东观汉记》、《后汉书》、《楚国先贤传》、《楚师儒传》、《新唐书》(志卷五十)、《一统志》、《四库全书》、《湖广通志》及《云梦县志》,后者先后见于《三国志》、《吴录》、《楚国先贤传》、《二十五史》、《孝感县志》等。


二是文人学者进行的个人搜集和保护工作。仅以董永传说为例,汉孝子董永行孝的故事被编入中国多种民间文学和戏曲中,先后见于西汉刘向的《孝子传》、三国曹植的五言诗《灵芝篇》、东晋干宝的《搜神记》、元代郭居敬《二十四孝》、明代传奇剧《织锦记》、明代孝感知县黄巩《董孝子墓记》、清顺治年孝感知县张擢士《新建孝子祠》清康熙知县梁风翔撰《重修理丝桥碑记》、张之洞所编《百孝图》等。孝感孝子黄香、孟宗的故事、孝感雕花剪纸、孝感麻糖、米酒等,历代文人学者也多有记录,在此不作累述。


三是师徒相传、家族相传。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讲究家族相传、师徒相传。孝感雕花剪纸分布很广,遍及城乡。著名剪纸艺术家胡均启,除承传其子胡云甫外,还收杨春堂、管丽芳为关门弟子,胡云甫也把剪纸绝活家传其子胡超,管丽芳又师传其艺于徐惠斌。省非遗传承人池福新雕花剪纸技艺来源于家庭传承;云梦皮影自开山以来,具体师承关系脉络清晰翔实。云梦皮影著名老艺人有陆春元、刘修昌、余明尧、程连伯等,国家级传承人秦礼刚是皮影戏的第六代传人(师承刘修昌、陆春元),目前又带弟子几十人;皮影老艺人刘祖银师承余明尧,现在又传艺给儿子刘大建;汉川善书因少数民间老艺人口耳相传,手抄笔录而幸存。汉川善书的老一辈艺人,有何文甫、陈贻谋、卢维琴、徐忠德等人。 徐忠德1968年拜著名善书艺人卢维琴为师,2008年被授予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目前培养了熊乃国及周春娥、叶芳华、张运香等一批弟子。



二、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自2006年孝感提出建设“中华孝文化名城”发展战略以来,孝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文化遗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孝文化保护工程”,在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宣传展示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也存在不少问题,在认识上还有待深化,在实践中还需要不断加大保护力度。



1、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中华孝文化名城”建设的重大意义


加强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既是消除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现状、改善生存环境的需要,也是维护孝感孝文化的独特性和示范性的需要,更是加快“中华孝文化名城”建设的迫切要求。


首先,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状况受到较大的冲击,亟待保护。


由于市场经济冲击及社会发展变迁的影响,孝感孝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和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孝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孝文化传承与发展面临着严峻形势加强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刻不容缓。


其一、自然损毁与人为破坏。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损毁和人为破坏严重。“董墓春云”是“孝感古八景”之一,由于自然损毁特别是大规模城乡建设,现在的孝感董永村,董永墓除了乱草丛中的墓及一块后来仿制的碑以外,什么也没有,清朝皇帝所赐的“汉孝子董永故里”青石碑,只剩下一纸图片。董孝子祠很早已经不在了,走遍全村竟然没有一颗槐荫树,董永村的“饭山”也被削成平台;而黄香、孟宗等大孝子的遗址、古迹早已荡然无存。


其二,民间传人的流失和消亡。汉川善书原来有100多位善书艺人,现在只剩20多人。云梦“三节龙跳鼓”过去是家家有鼓,一家操鼓百家响应,而现在的青年们却不感兴趣,随着过去能站在石磙上舞“三节龙”的熊福禄、赖运清、郭兴旺等老艺人相继去世,这种玩法现在已看不到了。郭顺国老人是扎龙世家的第五代传人,如今年已86 岁,以前是兄弟两人在制作,三年前弟弟去世后,只剩下他一人会这门手艺。


其三,后继乏人,难以生存。现代社会,人们的价值观、审美观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加之外来文化的冲击,使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容和表现形式上魅力逐渐黯淡,年轻人多半不愿意接受父辈的文化。孝感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在农村地区存在,目前,年轻人都到外的打工,村里只有老人与小孩,难以组织开展活动。而且一些靠口头和行为传承的技艺、风俗等本大利微,导致参与者愈来愈少,后继乏人。据汉川善书省级传承人熊乃国介绍,善书艺人当前生存状况较为艰难。现在开办的善书馆,每天三四十人听书,一人收费2元,茶水、电费、人工每天最少支付10元,4—6个善书艺人所得寥寥无几。


除此之外,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机制不健全、投入不足,专业人才紧缺,“重申报轻保护”、“重经济开发轻内涵传承”,一些重大濒危的项目生存状况未能得到根本改善等问题。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状况,给孝文化资源保护敲响了警钟


其次,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利于维护孝感文化的独特性和多样性。孝文化既是中国特有的文化,也是孝感的地方文化。孝感在中国古代“二十四孝”故事中独占三席,是我国唯一以“孝”命名的地级城市。孝感“中华孝文化名城”的发展定位,在中国乃至世界也是独一无二的。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依托民间文学、民间艺术、民间曲艺、传统戏剧、传统舞蹈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一种清新典雅的风格特立于民族文化之林,在艺术表现力上也独具地方特色。但是,“孝”自古以来在我国广泛存在,任何地区的孝文化都很难体现唯一性。目前山东博兴、安徽天柱山和江苏东台都以董永孝子文化、董永七仙女传说故事为主题打造旅游产品,而浙江安吉、山东青州等地也围绕当地孝子传说积极开发“孝文化”产业。所以,孝感要以“中华孝文化名城”在当今“孝文化热”中脱颖而出,就必须加强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其独特的审美价值和艺术价值,彰显孝感孝文化的比较优势。


再次,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助于加快“中华孝文化名城”建设进程,实现孝感的创新发展。恩格斯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的。从文化建设上看,任何新文化的创造都必须有一定的基础,否则,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保护孝文化资源是积极开发利用孝文化资源的前提和基础,离开对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孝感建设“中华孝文化名城”的发展目标也就失去了载体支撑。立足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找准现代文明与历史文脉的结合点,多途径保护孝文化,推动资源转化和利用,以孝塑城、以孝化人、以孝兴业,不仅可以彰显城市文化底蕴,也有助于更好地贯彻中央精神和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要求,实现孝感的创新发展,让孝感真正成为全国弘扬孝德文化、构建精神家园、助推城市发展的样本。



2、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理念和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其独特的规律和特点,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从表面上看似乎只是操作层面上的失误, 但实际上是在理论层面上出了问题。因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科学保护的前提就是要树立正确的保护理念与保护原则。着眼于孝感建设“中华孝文化名城”的发展目标,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必须遵循以下理念和原则:


是“有形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看不见”、“摸不着”,因此,“有形化”(物质化)应该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手段。主要包括三种形式:实物收藏、利用现代多媒体技术记录、以口述史的方式记录。孝感雕花剪纸、皮影、漫画、镂刻、雕塑、织艺、编艺、陶艺等,均可采用实物收藏方式加以保护;现代多媒体技术适用于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尤其在记录表演与工艺制作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非常有效,对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宜采用录音、摄影、网络、数字等现代多媒体技术记录,固定在多媒体的芯片中保存,这也是今后将全部普查成果进行网络化与数据化技术处理的需要;此外,可通过田野调查访谈,将民间艺人记忆中技艺、技能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纸媒文字, 也是孝感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形化”保护的一种有效方式,且所记录的遗产信息更加全面, 更加丰富, 更加科学, 也更加富有人情味,应该加以很好地利用。


二是以人为本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说到底是传承人的保护,保护好这些文化遗产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不会消失。只要激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他们当会不断进取, 产品也会越发精益求精;只要鼓励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继续招徒授业, 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会后继有人, 绵延不绝。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能舍本逐末,只见“物”不见“人”。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首先着眼于传承人的保护, 而不只是单纯的实物收藏和资料记录,让传承人自生自灭。只有这样,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实现“活态”传承。


三是整体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既要文化遗产本身实施整体保护,同时还要保护文化的整体生存空间和场所。任何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由多种技术与技能共同构成的。以孝感雕花剪纸为例,雕花剪纸在技法、色彩和题材三方面均有独特之处,有设计、雕刻、剪裁、装裱等系列工序,工艺相当繁复,如果置其他技艺于不顾,只求保护住其中的某项技术,即使保护得再好,也不可能圆满地将雕花剪纸工艺传承下来。另外,任何遗产都是特定环境的产物,如纪念古孝子要有孝子祠,辑宗谱要建宗祠,孝感楚剧、善书、三节龙跳鼓等表演亦应有剧场、馆场等场所。没有对文化遗产生存空间的整体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只能是一句空谈。


四是濒危优先保护。“保护为主, 抢救第一”已经成为国内外文化遗产保护的共识。依据孝感现有人力、物力和财力,我们还不可能将所有文化遗产都保护起来。在此情况下, 我们必须分清轻重缓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将那些已经处于濒危状态的文化遗产及时而有效地抢救下来,像孝感皮影、善书、三节龙跳鼓、麒狮舞等遗产传承人已很少,应该作为重点保护对象,特别是当传承人年事已高、病危、或者因传承环境的改变而可能导致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失传时,尤其要优先加以保护。


此外,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还要遵循“原真性”、民事民办与多方参与、保护与开发利用并举等原则,要确立全面而科学的保护理念。



3、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府责任和主导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上升为国家意志和国家发展战略层面,地方政府在保护利用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挥公共文化服务职能方面,责无旁贷。政府责任担当和主导作用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败的关键所在。近年来,孝感在加强民间文化的搜救、挖掘和整理,落实非遗保护传承相关政策、推进非遗保护传承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很多具体工作还有待于强化和细化,在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市、县区两级政府必须多措并举,实化深化。


一要健全工作机构,充实专职队伍。目前,孝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要由市、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多为“挂靠”,应建立专门机构,确保市、县两级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保障。在此基础上,加强与民间协会、志愿者团体、有关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对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全面细致的普查、认定和登记工作,摸清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种类、数量、分布区域和存续状况,建立市、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形成市、县两级名录保护体系。对那些濒临灭绝的孝感皮影、善书、龙鼓舞等民间绝技绝艺、民俗活动,要进行抢救性保护;对汉孝子董黯的传说、孝民间音乐、孝文化楹联、孝感家谱、孝感老地名等有重大价值的项目,应争取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二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资金保障。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费投入是根本保障。孝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投入总量不足,与相邻其它地市州的专项经费有较大的差距,要加大投入,以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市财政每年应安排不少于10万元作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办公经费,县区一级财政亦要安排足够经费。另外,要把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款应积极探索“政府投资+社会化集资”的多种资金筹集模式,鼓励个人、企业与社会团体对非遗保护工作进行资助,同时鼓励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等为资源进行招商引资,广辟财源。


三、完善政策法规,健全保护机制。制定实施《孝文化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等专门地方法规,明确孝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和总体要求,规范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及其权利与相应义务,建立保护定期通报制度、公众和舆论监督机制。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依法给予处分,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民间艺人给予重奖。对民间艺人的传承学习活动政府要给予支持,提高师带徒的工资待遇和补贴标准,把传承项目成效与奖励挂钩,提高继承人的社会地位和荣誉感,使之成为激发更多年轻人参与非遗传承工作的内在动力。要开展知识产权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接工作,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知识产权注册登记,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成果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要逐步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制度,将孝文化资源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


四是广泛宣传发动,强化人才培养。历史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通过民间力量自主传承的,民俗不能变成“官俗”。要在充分发挥政府在非遗活化中的主导作用基础上,广泛调动社会各界、个人投入非遗保护工作,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来。充分发挥孝感“孝文化研究中心”“孝文化研究院”、“民间文艺家协会”等社团作用,引导更多的民间力量关注参与孝文化遗产的保护。要建立孝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站,鼓励和支持媒体对孝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进行宣传,做好网络传播活动,展示孝感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果,营造出全社会保护孝文化资源的舆论氛围。建立孝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课题研究工作编写孝感民间艺术乡土教材,定期举办培训班,传播民间艺术。要与学校教育相结合,把雕花剪纸、汉川善书、云梦皮影戏、三节龙跳鼓、安陆麒狮舞、大唐竹马、应城膏雕、孝感楚剧、孝昌大鼓等纳入学校教育之中,从小培养传承人,使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后继有人。


最后,博物馆式的静态保护并非最终目的,既要留住“记忆”,还要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起来。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利用,是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的现实课题。要大力扶持,合理引导,将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可持续发展的文化生产力。



三、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合理开发利用,本质上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保护方式,而且是一种“积极保护”。孝文化资源既然存在,就要显示出他的自身社会价值,如果不去开发利用,就会让人们与孝文化越来越远。因此,加强保护孝文化遗产,必须对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发利用。但是,要尊重文化传承规律,克服急功近利倾向,避免过度开发与不当利用。


1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于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其缺乏传承的物质载体,容易因人们价值观念的变化而流失。想通过纯而又纯的“保护”来维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固有传承,事实上是很难的。这是因为,单纯的保护与传承对于遗产的所有者来说,缺少起码的原动力;“输血”模式虽然可以解决一时之需,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传承人养家糊口的问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作为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的有力补充,既可以推动其融入当代社会,融入日常生活,带给传承人经济效益,调动传承的积极性,以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及可持续发展力,达到传承文化、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的目的,也可以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形成新的产业,为拉动内需、扩大就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性互动。


当前,全国各地有许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经营较成功的范例。西方文化价值观通过文化产品传播,取得了社会性和经济性的双重效益,也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孝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是孝感孝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发展的重要路径,也是孝感建设“中华孝文化名城”的现实需要。对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产业化经营,推动孝文化建设与城市建设、文化宣传、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对于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增强凝聚力、激发创造力、提升文化软实力,促进孝感“五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从现实可能性来看,截至目前,孝感以孝命名的企业205家,孝文化产品涉及17大类,注册与孝文化有关的商标284件,成为孝感一个重要的经济增长点。董永传说、孟宗和黄香孝行故事等民间文学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编辑、出版、展演等各种形式,转化为商品,进入文化市场。孝感楚剧、汉川善书、云梦皮影戏、孝昌大鼓、大悟北路子花鼓戏等民间表演艺术通过“走市场”的方式来进行商业化经营;雕花剪纸、应城膏雕、马口陶器烧制技艺、大悟织锦带、金漆木梅花等民间传统手工技艺文化遗产,成为中外游客和艺术爱好者十分喜欢的产品;孝感麻糖、孝感米酒、黄滩酱油、安陆皮蛋制作、云梦鱼面、汉川荷月等传统技艺、传统生活知识类遗产产业化经营。因此,孝感孝文化现存的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说大多具有相当的市场潜力,具备开发利用的可行性。



2、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的主要模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开发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应根据不同类别采用不同的开发模式。借鉴国内外已有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主要应采用三种模式:


(1)项目产品的本体性开发利用。主要是在现有基础上,以对孝感孝文化现存的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按照不同类别进行多层次多梯度产业化经营,发展孝文化创作出版业、孝文化特色产品制作业、孝文化会展业、孝文化旅游业等。


孝文化文艺创作和出版业。孝感孝文化创作出版已有一定基础,但是规模较小,缺乏创新和精品力作。可依托高校、文化机构、新华书店、电影、音像制作公司等,进一步做大做强,形成一批独具特色、如昔日《天仙配》一样在全国有影响的的孝文化精品力作,面向全国出版发行。


如孝感围绕传承孝道美德、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挖掘整理孝感民间文学、民间表演艺术、传统技艺、传统民俗等文化遗产,编辑出版《孝感古代孝子》、《孝感新孝友卷》、《中华孝文化通俗读本》等宣传教育读本和书画、诗词楹联、小说、美术等作品;在大型楚剧《槐荫谣》、《云梦黄香》、《孝廉孟宗》、电影《爱在青山绿水间》等基础上,创作更多有关孝子故事的的戏剧、电视剧本或文学作品,搬上舞台;充分利用现代艺术,开展孝文化主题动漫、影视作品、音乐作品等设计制作,制成光碟或网络产品,发展以信息化、数字化为核心的新兴影视、音像业等。


孝文化特色产品制作业。特色产品是指历史悠久、在产品功能、制作工艺、包装以及销售上带有地域特色的商品。孝感特色产品有100多个,包括特色食品、特色工艺品和土特产等。孝感孝文化特色产品制作业虽然有一定基础,但是由于受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理念的影响,多为家庭生产,如孝感雕花剪纸、应城膏雕、马口陶器烧制技艺、大悟织锦带、金漆木梅花等传统手工技艺,都是家庭作坊的生产经营模式,从业人员少,高端设计滞后,产品附加值低,大多数企业停留在产品经营的粗放型阶段,产业链短,低水平无序竞争,市场化程度低,经济效益差,缺乏活力和竞争力。当前,要加强总体规划和政策支持,打破原有的家庭作坊经营模式,大力鼓励和扶持各种孝文化传播公司、孝文化礼品公司、孝文化民俗产品开发公司,形成多梯度开发和规模化经营,开发具有创意的孝文化商品和礼品,打造孝感孝文化特色产业市场。


孝文化展演业展演业包括演出业和会展业。孝感以孝文化为主题的民间表演艺术(孝感楚剧、汉川善书、云梦皮影戏、三节龙跳鼓)等享誉全国,安陆麒狮舞、大唐竹马、孝昌大鼓、大悟北路子花鼓戏、杨店髙龙等表演艺术遗产也有较好群众基础。应大力培育从事民间艺术展演的民营企业鼓励和扶持发展艺术展演业把孝感孝子故事和孝文化元素融入皮影、善书、戏剧等民间说唱艺术和三节龙跳鼓、麒狮舞等民间舞蹈之中,充分利用孝感孝文化节、孝感孝文化旅游节及孝文化色彩浓郁的春节、清明节、端午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组织和扩大公益性和商业性展演,使院团文艺与群众文化交相辉映,广场展示与剧场演出各具情态,城市潮流与乡村淳朴深度融合。


会展业不仅能带来场租费、搭建费等直接收入,而且还能拉动或间接带动数十个行业的发展,直接创造商业购物、餐饮、住宿、娱乐、交通、通讯、广告、旅游、印刷、房地产等相关收入;不仅能集聚人气,而且能促进各大产业的发展,对一个城市或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重大影响和催化作用。据有关统计表明,一个好的会展对经济拉动效应能达到1:9,甚至更高。孝感会展业具有较好发展空间,要充分发挥武汉“1+8城市圈”的区位优势,加强与华中旅游博览会、武汉养老产业博览会等展会的联系,办好孝文化旅游节和武汉城市圈中老年用品博览会,举办好孝文化国际研讨会、全国孝文化主题书画邀请展、孝文化主题摄影大赛、孝文化主题微视频大赛、孝文化公益广告大赛、孝文化主题歌唱大赛、民间文艺大赛等活动,努力打造孝文化国际交流平台。


孝文化旅游开发。包括开发孝文化旅游景点;发展孝文化旅游活动(景观观光、民俗风情观赏、体验式旅游),开发孝文化旅游商品,在游、吃、住、购这几大要素上做大文章。


孝文化资源“载体化”是发展孝文化旅游的前提和基础。孝感孝文化价值高,但偏重于概念性,观赏性较差,缺乏具有广泛知名度和吸引力的核心景点。境内用以呈现和展示孝文化的有形载体稀少而零散,只能作为普通观光产品,缺乏粘稠度和可玩性,基本上没有二次消费,严重地制约了孝感孝文化旅游的发展。因此,孝感要抓住国家农旅文融合发展的契机,加快推动孝文化与旅游整合发展,将其纳入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规划之中,同时制定切实可行孝感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孝感乡村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带建设规范,引进民间资本,着力打造以孝文化为主题、集生态观光、康体运动、亲子游乐、养生享老、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景点,将孝文化遗产资源以系统化、现代化的姿态展现出来。抓好双峰山“孝文化主题公园”二期项目、天紫湖生态旅游度假区“中华敬老园”项目等中华孝文化名城重大工程建设。打造极具地域文化特色的景观群。建设好孝文化旅游商品一条街,打造一县一品孝文化精品旅游项目。


(2)项目产品的综合性开发利用。主要是发挥孝文化之乡和全国居家养老示范区优势,综合利用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建立国家级老龄产业园区、老龄用品集散地和老年宜居生态园


围绕老年人衣、食、住、行、医疗、文化娱乐等需求,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对老龄用品的研究和开发,建立国家老龄产业科技园,发展老年食品、老年服装、老年礼品、老年日常用品等产业,使孝感成为全国老年人产品用品的研发、生产和展销基地,成为老年人购物娱乐的首选之地;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设立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开展养老敬老服务业人员培训,推进养老产业人才培养。兴办面向所有老年人的健康管理服务业,面向失能患病老年人的康复护理业,面向社区居家养老老年人的家政服务业,面向中低龄健康老年人的老年文化教育业,面向机构社区和家庭老年人的老年宜居服务业以及面向中等收入以上老年人的老年金融理财业,打造养老产业集群;充分利用孝感良好的区位优势和环境,高水平建设中华爱心护理院、中华敬老园和老年宜居生态园,打造国家老年康复、宜居生态基地。


(3)项目产品的拓展性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孝文化品牌的“溢出效应”,对现有产品赋予孝文化内含,进行孝文化包装,大力发展孝文化+农业、孝文化+工业、孝文化+第三产业,推动孝感地方经济的“孝文化”。


一是用孝文化来改造和提升本地传统行业。在产品的设计、命名、包装、广告营销等各个环节渗透孝文化,打造孝感孝文化品牌。比如应城黄滩酱油,孝昌山厥菜、凤凰山茶,大悟“金鼓露毫”茶等农产品,都是容易受到老年人欢迎的农产品。在产品文化定位上,“以天下为继任、对民族行大孝”,开发“绿色、天然、无公害”食品,有利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品牌塑造;在产品的包装上,以图案、艺术字等形式把“天仙配”、“孟宗哭竹”、“黄乡温被”等孝老故事以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表现出来印在产品包装上,可以让加工出来的农产品携带浓烈的孝文化色彩;在产品营销上,将具有浓烈孝文化特色的工业产品与农产品结合起来,搭配销售,形成孝文化系列产品和规模优势,使各类孝文化产业相互扶持,共同发展。比如可将孝文化老年保健杯与“悟道茶”、凤凰山敬老茶等具有孝文化特色的产品搭配销售,也可使人们在购买某一类孝文化产品时可以相对低廉的价格买到另一种孝文化产品,甚至在客户购买敬老茶达到一定数量时免费赠送老年保健杯,这样,孝文化的“敬老”理念可以在社会上广泛传播,引起人们共鸣,而携带孝文化的产品,也同时获得人们的青睐。


二是对外地著名产品进行孝文化包装。孝文化产业化经营的产品可以是本地资源,也可以是外地资源,只要是与孝文化相关都可以开发利用。如“董永与七仙女”中国红瓷系列产品、青铜器、剪纸条屏、丝织彩屏、“董永与七仙女”膏雕、“董永与七仙女”苏绣、黄香挂画、皮影挂历、“孝文化系列木雕”、“孝文化普洱茶砖”、孝文化礼盒等。


三是招商引资。以“孝”招商,以“孝”聚商,以“孝”惠商,吸引有识之商,共兴“孝商”大业,扶持和促进孝感孝文化资源与产业开发持续发展。



3、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的限度


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合理利用、传承发展”。 “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尊重其形式和内涵,禁止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具有两面性,合理性应该成为开发利用所要遵循的重要原则,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必须强调合理性,正确看待其产业化问题。


首先,开发利用不等于保护,也代替不了原汁原味的保护。原汁原味的艺术形式,其节奏和视听效果显然与现代声像技术有很大差距。如果过分关注观众的反映和参与,传统艺术必然会屈就观众的需求而变味。开发利用,可能会给传统艺术带来新的生机,也有可能使其被彻底淘汰;保护就应当原样保存和原样传承,甚至是在已经不适合大众化的时代需求时,还依然进行原汁原味。北京大观园里的拉洋片地摊一唱就是十几年,是传统艺术抵制当代技术进步冲击最好范例。更重要的是它使我们明白孝感楚剧、汉川善书、云梦皮影戏等传统艺术形式,可以继续包装、改造,使其适合现代消费者的口味,以适合时代的需要,带来经济效益,但作为“文化多样性”,它们的“原生态”具有葆存的可能性和价值。保护和开发利用可并行不悖,但是开发利用代替不了原汁原味的保护和传承。


其次,并非所有的遗产项目都可以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究竟能否进行商业化开发,决定权不在我们的主观意志,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规律。对不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要按照不同的性质和类型进行准确的把握。即历史上“走市场”的继续“走市场”,历史上不“走市场”的尽量不要“走市场”。具体来讲,表演艺术类遗产,如作为舞台型表演艺术的传统戏剧、曲艺,历史上就有通过卖唱来维系生计的传统,这类表演艺术一直是通过“走市场”的方式来进行商业化经营的;工艺美术类遗产,如剪纸、泥塑、面塑、木雕、刺绣、织锦、竹编等等,都是通过“走市场”来实现有序传承的;传统节日类遗产,如春节清明节、中秋节、重阳节等,对其所具有的文化内涵——节日服饰、饮食、表演等各种文化因子进行全方位发掘,可将它们转化为可以被游客购买的文化商品;传统生活知识类遗产包括衣食住行等一切与人类生活有关的知识与技能,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上述遗产都可以。而民间文学类遗产,如传说故事、谚语童谣,历史上是不走市场的;表演艺术类遗产中的群众性、广场型表演艺术,多用于迎神赛会和民间自娱,并无商业传统;传统仪式类遗产,一些民间信仰的项目,由于自身所具有的庄严性,决定了这类遗产也不可能通过商业化经营。此外,来源群体居民内部对商业化的态度并不完全相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中,要尊重来源群体的主体意愿。(郑 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的误区及其矫正)就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而言,凤台、董城等传说故事、谚语童谣,安陆麒狮舞等群众性、广场型表演艺术、老地名、传统仪式类遗产等都,只能着重保护,难以商业开发;脱离民众意愿和地方实际,盲目上马养老园、医养健康等产业也当谨慎。


再次,开发利用要掌握“度”。保护第一,其次才是合理开发。对于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尽管具有商业价值,但是,开发利用的时机要成熟,首先最需要做的是把现有的项目保护好,保存文化基因,挖掘其最具有价值的文化内核,培养传承人。《二泉映月》就是先抢救后开发利用的,孝感楚剧、汉川善书、云梦皮影戏等濒危遗产项目,也应当先抢救后开发。当前可以进行产业化开发及商业化经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开发模式及开发利用程度上,也要掌握“度”的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应该是以其项目的核心技艺和价值得到完整性的保护为前提,而不是采用现代化大工业生产来替代传统的手工制作,不是以牺牲其技艺的本真性、完整性和固有的文化蕴涵为代价。对孝感剪纸、泥塑、面塑、木雕、刺绣、织锦、竹编等工艺美术类遗产,必须遵循多层次、多梯度开发模式;对孝感楚剧、汉川善书、云梦皮影戏等表演艺术遗产,要“两个场地”和“两套表演队伍”同时存在,公益性演出与商业性演出并举展开。在开发利用中,还应当维护孝感孝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性,避免同质性、重复性开发。


除此之外,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不能只局限在其经济价值,还应当着眼于历史传承、科学认识、审美艺术、社会和谐等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具有多样性,不能以经济开发取代学校和社会教育,开发利用要坚守公益性原则,克服经济利益主导式的过度开发与不当开发;开发利用必须符合现有的法律规定,决不能超越法律规范来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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