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与祖先祭祀:论“仁”字古义及孔子对仁道之创发
作 者:王聪
作者机构:玉林师范学院
出 版 物:《东岳论丛》
年 卷 期:2021年 第04期
页 码:2-9页
摘 要:“(尸二)”应是“仁”的最初造字,其中“尸”形指祖先祭祀中的“尸”,所指向的是祭祀所荷载的对祖先的“报”即感恩与回报之情。周人对祖先祭祀异常重视,而通过祭祀以昭彰的“仁”的早期意涵与其宗法制度息息相关。“祭”为“教之本”,“祭”尤其是“宗庙之祭”,体现了周代宗法制度的基本精神:一方面它可以通过“爱”以增进血缘共同体意识,此即“亲亲”;另一方面则可以崇“敬”以申明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别,此即“尊尊”。不过因“祭”主“敬”,故而“爱”与“敬”之中“敬”为重,此所以早期文献以“敬”为“仁”之则。此后,在“仁”之意涵的发展与转向进程中,孔子对“仁”作出了新的诠释:一是以“孝”代替“祭”为“教之本”,体现其重现世人伦的精神;二是以“爱人”定义“仁”。“爱人”之中又包含两个面向:一为“爱”,即抬高“爱”的地位,使其与“敬”相等,故而孔子之后儒家孝道(如曾子孝道)提倡“爱”与“敬”并重;二为“人”,“仁者人也”强调以“人”为主体与目的,将“人”从祖先崇拜中解放出来,进一步推进了儒家人文精神、人道主义思想的发展。